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蚁魂 两个大门牙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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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大门牙

    男女主角分别是的其他类型小说《蚁魂》,由网络作家“两个大门牙”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单女主+诡异修仙+洪荒万界+御兽】诡异黑暗情节较多,剧情跌宕,前面可能觉得不合理的剧情,后面才会反转再反转,有兴趣的慢慢看下去。洪荒吞噬流,修炼炼丹一切靠吃!红烧凤凰、清蒸玄武、椒盐青龙、炭烤白虎,小小蚂蚁从不挑食!宁羽衣,一个天生能拥有魂境的人。在魂境内,养育了种类繁多的蚂蚁群体,工程蚁,黄狮蚁,闻香蚁,噬魂蚁等等,而且能无限进化。仙人神兽都别跑,这些小蚂蚁只是有亿点点强!一个不起眼的小宗门,一本神奇的《天罗神修心法》。宁羽衣就这样一步一步踏上了杀仙弑神之路。

章节试读

荒野,草木丛生,野花烂漫。

有一群衣着光鲜的小孩在嬉戏玩耍,抓蜂弄蝶。

有一名衣着麻布衣衫的男孩远离人群,独自蹲在地上,津津有味地看着地上爬来爬去的蚂蚁。

孩子群里一名长得虎头虎脑的男孩笑道:“那傻子又在看蚂蚁?”

一个尖嘴猴腮的男孩大笑道:“那个废物管他干嘛?蒙学的时候不是测过了么,资质极低,一辈子就只能当个废物。”

其他孩子听了,哄堂大笑。

这一方天地,孕育天地灵气,修仙炼丹者不计其数。

每到孩子长到八岁时便蒙学,测试修炼者的资质。资质高者会被宗门或者家族重点培养成才,资质差者便只能沦为普通人,干那苦力活,一辈子都只能是下等人。

这群小孩来自一个小宗门,宗门的名字却起得十分霸气,天罗神宗。

小宗门有一个霸气的名字并不是什么好事,经常有人上门踢馆。结果每次宗主都被打得鼻青脸肿,还要赔上一笔费用才能息事宁人。

要不是宗门的炼丹术还算可以,附近太白城的城主也经常会委托炼丹,才勉强保住宗门一方平安。

啪!

一团泥巴扔在那名看蚂蚁的男孩身上。

“宁羽衣,你还不去捡野菜蘑菇?今晚想一家三口饿肚子了不成?”

虎头虎脑的男孩手上沾着泥巴,叉着腰十分霸气地骂道。

他是现任掌门的独子,向来霸道,是宗门孩子里面的孩子王,外号老虎头。

啪!

又是一团泥巴扔过来,直接扔到男孩的后脑勺上,十分阴险。

尖嘴猴腮的男孩嘿嘿一笑,连忙说:“不好意思,失手了。”但看他那得意的样子,一点都不像是在道歉。

他是副掌门的儿子,向来喜欢狐假虎威。

啪!啪!啪!啪!

其他孩子有样学样,无论是男是女,每人都扔了一块泥巴过去。

小男孩变成了一个小泥人。

其他孩子全都哈哈大笑。

就是欺负你,怎么样?

只是一个马夫的儿子,还怕你不成?

忽然,老虎头神情一变,十分紧张。

“有蛇!”

有女孩子尖叫了一声。

老虎头一看,果然是那剧毒无比的七步蛇,而且不止一条,似乎是被刚才那些泥巴给惊动了,从那灌木丛中滑出来,嘶嘶地吐着红舌。

“快走!”

老虎头头也不回的第一个往回跑,其余孩子也顾不得那名变成了泥人一样的小孩,马上跟着逃跑。

三条七步蛇围住了那个来不及逃跑的可怜男孩。

男孩一身泥巴,但眼睛却十分干净。

他站起来看着那三条七步蛇,竟然笑了。

灌木丛中突然出现了许多黄色的蚂蚁,密密麻麻,就像是一支大军。

地上的蚂蚁忽然向七步蛇蜂拥而去,把三条毒蛇包围得严严实实。

三条毒蛇从最初的愤怒,嚣张,到现在全部都变成了恐惧。

有大个的蚂蚁开始充当前锋,从大军中率先杀出,义无反顾地冲向体型比它们大几百倍的庞然巨物。

蚂蚁和蛇展开了生死搏斗。

宁羽衣其实很清楚自己为什么测试的时候只能获得下下品的评价。因为它在自己的魂境里养了好大一窝蚂蚁呀,有红的,黄的,绿的,黑的……

这些蚂蚁把他每天辛苦积攒的真气当成了白砂糖一样的美味食物,一座座好不容易积攒起来的糖山都被吃得一干二净。

只是知道测试结果后,他丝毫不觉得难过。

资质这种东西又不能真的当饭吃,他最希望的是陪在父母的身边,和他们一起慢慢变老。

父亲是替宗门养马的,在一个连掌门都只是炼气后期的小宗门,在这片大陆上连个屁都不是,就算自己的资质再高,在这样的宗门也没有出头之日。

母亲是卖豆腐的,每天起早摸黑磨豆腐拿到集镇上卖,人长得漂亮也很干净,特别是那双眼睛,让人看了就觉得舒服。

镇上的人们都说,他那双干净清澈的眼睛就是遗传自他的母亲。每次说起这事,母亲都会忍不住多送一块豆腐,眼角眉梢上都是满满的笑容。

父亲经常傻呵呵地笑着说,自己能娶到这么漂亮的媳妇,已经是祖坟冒烟了。媳妇再给他生了这么一个宝贝儿子,虽说资质不行,但喜欢读书,父亲就觉得这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事情。

家里贫寒,但为了他读书的兴趣,父母总是把辛苦攒下的一点钱拿去买书给他看,希望他日后能成为一个有用的人。

简单的愿望,简单的生活,却幸福满满。

三条七步蛇已经被咬成了三根白骨,蚂蚁群悄然散去,如同它们的悄然出现。

黄狮蚁,如草原上的狮群,最嗜好杀戮。

宁羽衣的魂境里撒下了几粒“白砂糖”,一股蚂蚁马上扑上去,吃得一干二净。

一脚把蛇骨踢进灌木丛里,宁羽衣拍干净手上的泥巴,从身边拿起一个竹篮,开始采集野菜和蘑菇。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只有每天到山里采摘一些野菜和蘑菇,才能稍微改善家里的伙食。

此时春去夏未至,野菜蘑菇漫山遍野,没过多久宁羽衣就采摘了满满一篮子,哼着小调往家里走。

山下有一条山涧,不下雨的时候水不深,但一个八九岁大的孩子依然过不去。

本来上面有座小木桥,但那群逃命的小孩似乎故意把木桥给整坏了。

宁羽衣站在山涧的这一头,望“洋”兴叹。

无数黑色的蚂蚁从宁羽衣的身边爬出来,最强壮的先聚成一团,然后其它蚂蚁陆陆续续聚在一起,首尾相接,也就一阵子功夫,竟然就在山涧两端搭起了一座拱桥。

蚂蚁做的拱桥。

宁羽衣忍不住笑了。

这些蚂蚁呀,竟然还在地上组成一个黑色的箭头,示意他从蚁桥上走过去。

宁羽衣提着篮子,走过了蚁桥,回首对蚂蚁们深深一揖,说了一声:“谢谢。”

蚂蚁们拆散了蚁桥,聚在两岸,看着那个小男孩的背影,全身匍匐在地上,像是在给君王行礼。

黑色的工程蚁,天生任劳任怨的小可爱,如同朴素的农民。


快到家门口时,宁羽衣突然皱了皱眉头。

母亲看到自己这一身脏兮兮的,必定知道自己又被宗门里面的小孩欺负。

虽说每次母亲都不会责怪自己,但给自己清洗衣服的时候,搓衣服的背影总是令宁羽衣感到莫名的难受。

妈,我再也不会弄脏衣服了。

宁羽衣握紧了小拳头。

父亲是个粗人,觉得小孩之间打打闹闹没什么大不了,只要不受伤就好。

父亲养了一辈子的马,马养得极好,虽说地位低下,但待遇还算过得去。

还未到金丹境界的修真者,无法御剑飞行,依然需要骑马代步,因此宗门对养马还是很有需求。

天罗神宗就建在十境山的山脚下,旁边有个小镇,人口不过两百户,母亲每天就是在那里卖豆腐。

每次掌门要去太白城献丹,总是会策马经过这个小镇,然后远行两百里才能抵达那座鼎鼎有名的太白城。

宁羽衣抬头看了一眼天色,太阳只剩下一道余晖,母亲应该早就从小镇上回来了,估计正等着他的野菜和蘑菇来做晚饭。

等母亲做好晚饭后,两母子一般就会耐心等候,等着父亲从山里牵马回来一起吃饭。

宁羽衣的家在宗门外围最偏僻的位置,因为养着几匹马的原因,空气中总是有一股马粪的味道,所以宗门里的人都不喜欢到这种旮旯的脏地方。需要用马的时候,都是命父亲牵马到宗门的大门外等候。

宁羽衣来到家门口,外面是用石头和泥灰堆砌的简陋围栏,包裹着里面两间砖砌的破旧平房,还有一个马厩。

平时围栏的门总是关着的,父亲是怕马会不小心自己跑掉,那责任可就大了。但今天围栏的门很奇怪是开着的,连门扣也坏了,扣都扣不住,看样子好像被什么东西撞烂一样。

宁羽衣也没多想,走进院子喊了一声“妈,我回来了。”,屋里没有响应。

宁羽衣在屋檐底下放下篮子,推开屋门进去。

屋门没锁,一推就开。

然后宁羽衣就感觉到脚底踩到了一件衣服。

低头一看,是母亲今天穿的那件外衣,看来母亲早就回来了。

“妈,我回来了。”

宁羽衣再喊了一声,依然没人回应。

四周安静得渗人。

宁羽衣走去父母的房间,发现房间门口的地上又有一件衣服,是被撕破的贴身内衣。

宁羽衣心中突然涌起一种不祥的预感,快步冲进房间。

只见床上躺着不着寸缕的母亲,浑身青肿,脸上满是泪痕,双眼圆睁,死不瞑目。

宁羽衣的脑袋像是被重物重重地击了一锤,委顿瘫坐在地上,脑中一片空白。

恍惚间不知道过了多久,他才清醒了过来,拿起手上的衣服想要盖在母亲的身上。

他忽然发现母亲的手指,是被人一根一根地折断的,指甲里残留着血迹。

宁羽衣蹲下来,将母亲的手放在自己的脸上,不停地摩擦,心底里重复着一句话。

妈,你快醒过来呀!

过了一会,母亲依然没有任何反应,她的手掌是冰冷的,而且僵硬,连一点人气都没有。

宁羽衣强忍住泪水,仔细观察母亲那双灾难深重的手。

刚才母亲应该是用尽全身的力量攥紧了某样东西,但不幸被发现了,然后有人就粗暴地将母亲的手指一根根地掰断,最后抢走了那样东西。

十指痛归心,母亲当时承受的是何等的痛苦!

宁羽衣在母亲的指甲缝里发现了一点不起眼的东西,是一小块人体皮肤,似乎母亲曾经用力抓伤了对方,因此才会残留在指甲缝里。

宁羽衣轻轻地用指甲挑出那一小块皮肤,放在手心里。

一只绿色的蚂蚁从他的衣袖里爬出来,对着那一小块皮肤嗅闻了一会儿,记住了那个味道。

闻香蚁,能记住和追踪所有的味道,比猎犬还要厉害。

父亲呢?

宁羽衣忽然想起。

按照平时的这个时间,父亲应该早就回来。

宁羽衣心中忽然又生出一种不安的预感,心脏就像被一只无形的大手紧紧攥住。

他快步奔出房间,冲到外面,跑到马厩前面,发现马厩里的马已经全部都在,但好像所有的马都在不安分地嘶叫和踏步。

于是宁羽衣小心翼翼地走进马厩。

还没等他走进马厩里面,鼻端就闻到一股浓浓的血腥味道,连厚重的马粪味都遮盖不住。

宁羽衣的双手忍不住不停颤抖,双脚酸软无力,每挪出一小步,都好像要用尽全身的气力。

宁羽衣双手握起拳头,紧张地放在胸口上,提心吊胆地走进马厩。

只是等他走进去抬头一望,瞬间就觉得,天塌了。

宁羽衣感到脑中一阵天旋地转,眼前一黑晕倒在地上。

马厩的房顶上吊着宁羽衣父亲的尸体,遍体鳞伤,已经死去多时,地上滴滴答答,淌满了一滩鲜血。

也许是感应到那位每日辛苦喂马、遛马的养马人死去的信息,马厩里的马齐声发出阵阵嘶鸣,仿佛是在为养马人祭奠。

宁羽衣被马叫声惊醒了。

他一言不发地从地上爬起来,深呼吸一口气,双手才逐渐不再颤抖。

他到厨房找了把刀子,然后又搬了张梯子,在马厩里将梯子立起来,然后手脚并用爬上房梁,用刀割断了麻绳,将父亲的尸体放到地上。

他年小体弱,做完这些已经气喘吁吁了。

一大群蚂蚁从四面八方涌入马厩,犹如江水倒灌。

它们用力抬起了父亲的尸体,跟在小男孩的背后,向屋子后头走去。

宁羽衣这一次没有说谢谢。

他咬紧牙关,用力抿着嘴唇,默不作声从屋子里找到一把铁锹,在离屋子后方二十步的空地上挖了两个大坑。

蚂蚁将他父母的尸体运到了土坑里,然后散去。

宁羽衣依然没有说话,只是用铁锹一铲又一铲地往土坑里填土,直到两个土坑变成了两个小小的坟包。

宁羽衣这才住手,将铁锹扔在一边,双手捧起一把黄土,撒在父母的坟上。

他忽然整个人都趴在了坟包上,如同躺在父母怀里的孩子,无声地抽泣。

哭者无声,心死若灰。

这一夜,宁羽衣失去了一切,包括他那颗天真善良的心。

月光如水,清冷地洒在宁羽衣的身上。

宁羽衣从地上爬起来,对着父母的坟墓磕了三个头。

他现在脑中只剩下一个念头,搞清楚父母是怎么死的,然后替父母报仇雪恨。

小男孩立下了誓言。

他回到家里,洗净了双手,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在厨房里找出两块吃剩的饼,就着一碗凉水艰难吞下。

复仇需要力气,饿着肚子就没有力气。

读过书的宁羽衣此时目光坚定。

离开之时,宁羽衣回头看了一眼,屋子里各种熟悉的布置宛如日常,屋内似乎还残留着父母的音容笑貌。

他用力关上房门,走出围栏,头也不回地走向那个他一直不屑一顾的宗门。


天罗神宗的名字虽然大气,但宗门实在小得可怜,宗门内连掌门、护法和大小弟子全部加起来才一百来人,集中住在十境山的一处小山峰上,山脚下就是宁羽衣的家。

顺着山路往山上走,大约两百步就能看到那个矮人一等的宗门牌坊,然后穿过牌坊就能看到宗门大殿。

大殿前方是练武场,两侧分别是炼丹房和修道房,后面是住人的地方,也就几十间小房子,十分寒碜。

人靠衣装,佛靠金装,大殿是整个宗门显得最气派的地方,琉璃瓦片,红色廊柱,每年掌门都会请人重新粉刷一次,所以显得十分光鲜亮丽。

此时已是深夜,大殿里面漆黑一片。

左侧的炼丹房一如往日,灯火通明。有专人日夜守候着炼丹炉,这是宗门的钱根子,一点都马虎不得。

右侧的修道房里面有几个独立的房间,平时都是宗门里地位较高的长辈修炼的地方,此时其中一个房间依然亮着灯。

宁羽衣默不作声径直穿过练武场,来到修道房前面,忽然就听到里面有人大声说话。

“大人客气了,只是本门的一户马夫而已,死了就死了,大人千万别往心里去。”

宁羽衣听到是掌门的声音,只是这话语里的意思,顿时令宁羽衣如堕冰窖,手脚冰冷。

房间内有另一人说:“不瞒掌门,我也是想不到那位贵不可言的公子竟然会对一个村妇感兴趣,也许就应了那么一句话,平时吃惯了山珍海味,偶尔就想来点杂粮野菜,想必也能领略到不同的滋味吧。”

宁羽衣眉头不禁一皱,听出这个声音来自太白城城主府的管家,好像叫周勤,曾经多次亲自登门替城主求丹,因此宁羽衣见过几面,也听过他那副独特的阴冷嗓音。

掌门谄媚说:“大人所言极是,那位贵公子雅量,看上那小娘子也是她的福气,只怕未能令贵公子尽兴,那就是我们的不是了。”

管家说:“行了,这些银子你就收下吧,那位贵公子的身份我不便透露,你就当做是和我们城主结个善缘,以后大路朝天,掌门可是多了一座大靠山呢。”

掌门笑道:“这些银子就留给管家大人吧,我必定会将善后之事办好,麻烦管家大人回去给城主大人美言几句,便是帮了我的大忙。”

那人嘿嘿一笑说:“掌门果然是个明白人。”

两人哈哈大笑,狼狈为奸。

屋内,两人对顺利解决此事显得十分满意。

屋外,宁羽衣对这两个无耻之徒的恶心勾当咬牙切齿。

“狗东西!”

宁羽衣从牙缝里蹦出三个字。

虽然不知道那位贵不可言的公子是什么身份,但听见城主管家提起他,都用无比恭敬的语气,可想而知这个人的身份要比城主还要高出不少。

宁羽衣心想,自己日后要替父母报仇雪恨,会是何等艰难呀。

听完这段对话,宁羽衣不得不打消找掌门帮忙的念头,自己甚至不能在他面前出现,否则很可能会遭他灭口。

宁羽衣皱起眉头想了一下,突然把目光转到大殿后面,位于角落边上的那栋高楼。

说是高楼,其实也就三层,宗门美其名为藏宝阁,是宗门收藏秘笈、丹药和宝物的地方,有宗门实力最强的护法在一楼看守,平时除了掌门,其他人都不许进去。

一个小宗门的秘笈,可想而知并不值几个钱。要是放到大宗门里面,像掌门这种只是炼气后期的弱鸡,连替人家看山护院的资格都没有。

不过宁羽衣还是在乎的。

这不仅是因为他现在的实力太弱,远没达到能替父母报仇的境界,另外还觉得这是宗门欠他父母的。

既然先是你不仁,就不要怪我不义了。

宁羽衣偷偷走近藏宝阁,并没有从正门接近,而是从侧面阴暗处来到楼边。

他伸出一只手掌按在墙面上,有无数黑色的工程蚁从他的衣袖里爬出,迅速向三楼爬去。

这些是他饲养在魂境里的蚂蚁。

入魂!

宁羽衣的灵魂进入其中一只领头的蚂蚁身上,带着蚂蚁大军爬上三楼,然后从窗户爬进去,无声无息地抵达藏宝阁的核心位置。

这里面只是放着一本修炼秘笈,还有两盒丹药,已经是整个宗门最值钱的东西。

宁羽衣毫不客气,命令蚂蚁用搬家的方式,扛起秘笈和丹药,从窗口重新潜出,顺着外墙一路向下走,将秘笈和丹药送到自己的手上。

蚂蚁搬家,名副其实,神不知鬼不觉,宁羽衣便偷走了天罗神宗的传家至宝。

宁羽衣带着秘笈和丹药,悄无声息地离开了宗门,然后毫不犹豫地走向那座巍峨雄伟的十境山。

十境山,方圆几千里,是东州最大的山脉。

传说中十境山是座神山,高万仞,山上有十境,分别为金、木、水、火、土、雪、沼、毒、雷、风十大神境。

神境之内多产神物和神草,但也产生各种异兽,十分凶险,凡人不可进,出入皆神仙。

有修真者误入神境后死无全尸,也有修真者在神境内获得天材地宝,一举突破原有境界。

正因如此,即使神境内多有危险,但修真者们依然前赴后继,不惜性命,都是希望能在神境内获得各种宝物和机缘。

修真修真,行那逆天改命之事,自然修的就是机缘。

十境山内宗门众多,各占一方,其中最大的一个宗门叫太白宗。

太白宗原本不叫太白宗,只是曾经出过一位剑仙,名为李太白,号称凭手中三尺青锋,可斩尽世间仙人,于是宗门也就改名成为太白宗。

太白宗的山门下,东州第一大城太白城也因此而得名。四方修真者纷纷慕名而来,到太白宗瞻仰仙人的遗迹,以求得到一点灵感和机缘。

十境山也号称是太白宗的后花园,宗门在山上自立天地,培育了数不清的珍贵药材和灵兽。

这一夜,有一位家破人亡的男孩,独自走向那座危险的神山,并把所有的悲愤都变成了心底无穷的力量。

这种力量既来源于家破人亡的仇恨,也来源于对世道不公的愤怒。

同时冥冥中男孩心有感应,这十境山里各种毒虫猛兽确实不少,但更多的其实是那遍布山野间最不起眼的蚂蚁呀。


走在上山的路上,宁羽衣把丹药当成了糖果,一颗一颗地塞进嘴里,咬牙切齿地嚼着,心里想:有朝一日等我修炼成功,我便找你们报仇!

宁羽衣只是个孩子,气急之下完全忘了书上读过那么一句话:话可以乱说,但药不能乱吃。

过了一阵子,宁羽衣便觉得浑身火热,好像有一团真火在体内熊熊燃烧,快要把他的五脏六腑都烧焦了。

虽然天罗神宗只是个小宗门,但炼出来的丹品却并不差。

这两盒丹药,其中一盒是六品的小还丹,有去腐生肌,增加十年修炼功力的效果。另一盒是筑基丹,原本是掌门留在突破炼气境界时才服用的。

修真者服用这类丹药时,向来小心谨慎,每服一颗,都需要耗费真气进行消化,等完全消化完药力之后,才会继续服用下一颗。

筑基丹更是了不得,没有足够的真气支持,境界未能达到瓶颈期,吃之就如同一剂毒药。

从来没有人会像宁羽衣这样乱来,如同牛嚼牡丹,竟一口气吞服了十几颗小还丹还有一颗筑基丹,结果马上出现走火入魔的迹象。

有道是物极必反,盛极必衰,宁羽衣遭逢如此大劫,也是命中注定之数。

山上突然下起倾盆大雨,就好像老天爷也在哭泣一样。

宁羽衣此时已无家可归,不得不冒着大雨继续艰难前行。

当他路过那道熟悉的山涧时,刚好山洪暴涨,水流湍急。

宁羽衣再也忍受不住体内药力煎熬的痛苦,头脑一热,失魂落魄地一头栽入水中,昏死过去。

宁羽衣的身体随着山涧暴发的洪水往下游漂流,不知道漂出了多少里地,才搁浅在一个荒无人烟的山沟里。

雨终于逐渐停下来。

有无数蚂蚁聚集到他身边,齐心协力将他从水中拉了上来,搁在一个阴凉的位置。

另外有一群蚂蚁,扛着一株碧绿色露出荧光的小草,爬到他的嘴巴上,将这株说不出名字的药草塞入他的嘴里。

药草入口即化,变成了一口清冽的甘泉,涌入喉咙,被宁羽衣下意识咕咚咕咚喝下,身上难耐的炙热感顿时消失了大半。

此时在宁羽衣的魂境里出现了惊人的一幕,无数“白砂糖”从空中倾泻落下,形成了一座座高耸的糖山。但也有无数不同颜色的蚂蚁分成数十队大军,攀附在糖山上,不停啃吃这些“白砂糖”。

月转星移,阳光再一次照射进山涧里。

宁羽衣从昏迷中清醒过来,看见四周陌生的环境,觉得自己昨夜好像在鬼门关前走了一圈。

身上难耐的燥热感已经全部消退,嘴巴里还残留有一股药草的淡淡清香。

有小蚂蚁在身旁的树枝上对他手舞足蹈,好像立了大功,十分高兴的样子。

宁羽衣笑着问道:“是你们救了我?”

小蚂蚁竟然点了点头,挺起胸膛,十分骄傲。

宁羽衣站起来,整理了一下身上的衣服,郑重地向小蚂蚁拱手一揖,道了一句:“救命之恩,没齿难忘。”

小蚂蚁全身匍匐在树枝上,如同臣子面见皇帝。

宁羽衣摸了摸怀中的秘笈,还好没弄丢,便拿出来看。

《天罗神修心法》

名字倒是大气得很,一如宗门那样,名字无比大气,实际只是末流货色。

宁羽衣也不管它是好心法还是坏心法,反正现在不是没有其他办法了么?只能把它修炼了再说。

宁羽衣坐在山涧冰凉的石头上,翻开了秘笈的第一页,上面只写着一行字:

世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世人看不穿。别人修仙我修神,同境界下我无敌。

落笔:天罗。

宁羽衣看完忍不住嘴角抽搐。

这句话写得可真狂,也真尬!

要是别人不知道天罗神宗是个极不起眼的小门派,会以为自己捡到了什么绝世秘笈呢!

如果这本秘笈真的这么厉害,天罗神宗早就跻身十大门派之列啦,还何必在这旮旯的地方靠炼丹勉强维持?

连掌门都只是个炼气后期,在修真界也真够独树一帜,丢脸到家了吧。

宁羽衣忍住把这本神棍秘笈扔掉的冲动,继续往下翻看。

幸好后面的内容总算是正经了不少,宁羽衣竟一下子就看得入迷了。

……

十年后的一天,有一名衣着古怪的年轻人出现在白邻镇。

白邻镇就在太白城的旁边,离太白城不过二十里距离。

这名年轻人的头发长得像杂草,皮肤晒得黝黑,身材修长,就是偏瘦了。

身上的衣服可以用惨不忍睹来形容,就好像是捡起一件小孩的衣服就胡乱穿在身上,十分不合身。

这件衣服还不知道被浆洗了多少次,已经破了好些地方,看上去比乞丐还不如。

年轻人从清晨起就蹲在一个露天小店的前面,看着地面发呆。

这家小店门面不大,卖的是些包子和开水,属于小本经营,顾客也都是些老邻居,还有过路的苦力和脚夫。

忽然门口来了一个穷光蛋,挡住了门面,老板娘自然十分紧张。

她走过去看了一眼,发现年轻人正在津津有味地看着地上的蚂蚁。

原来是个痴儿呀。

老板娘四十多岁,长得慈眉善目,平时喜欢烧香拜佛,求个安心。

看见年轻人实在可怜,老板娘跑进屋子里找出一件旧衣服,走过去递给年轻人。

“这位小哥,把衣服穿上吧,这是我儿子的旧衣服,总比你穿的这一身合适。”

年轻人站起来接过衣服,咧嘴一笑,露出一口整齐的白牙,十分讨喜。

“谢谢婶婶,婶婶是个大好人呢。”

年轻人的嗓音很好听,清亮而舒服。

误会了,原来这人并不傻。

老板娘对他招了招手,“进来换衣服吧,别挡住我做生意。”

现在是早上时分,小店生意最好的时间,一寸光阴一寸金。

年轻人哦了一声,大步走进店内的屋子。

那里是做包子和烧开水的厨房,火炉上大锅和蒸屉冒着热腾腾的水汽,肉包子的香味溢满了整个厨房。

屋内还有一个休息用的小房间,地上铺着席子。

老板娘等他换好衣服出来,发现竟然是个俊小伙,心情自然更好了。

她趁着有点空闲的时间,便把年轻人叫到身边,帮他梳理头发,然后束起来。

原本杂乱无章的头发,顿时看上去变得干净舒适。

热心肠的老板娘一边帮他弄头发,一边问:“小伙子,你爸妈呢?”

宁羽衣鼻子一酸,哽咽道:"死了。"

老板娘的手颤抖了一下,继续帮他把头发弄好,然后倒了杯热水和两个包子一起放到他面前。

“吃吧,可怜的孩子。”

宁羽衣狼吞虎咽,三两下便吃完这两个包子。

已经有十年没有吃到山外面的食物了,即使只是两个最普通的包子,这美味,无与伦比。

老板娘见他吃相狼狈,便问:“还要吗?”

宁羽衣不客气地点点头。

老板娘又从蒸屉里抓出三个包子给他。

宁羽衣吃完,站起身,恭恭敬敬地给老板娘拱手一揖。

“谢谢婶婶。”

什么来日必定什么什么相报的,宁羽衣说不出口,就他现在这副样子,未来是什么样,他自己也没个谱。

老板娘见他斯文有礼,便下意识问了一句:“读过书?”

在老板娘心目中,只有读书人会如此讲究。

宁羽衣点点头,“读过。”

老板娘喜出望外,将几个包子包好给熟客后,匆匆跑进屋内,找出一封信,递给宁羽衣。


“我不识字,这是几个月前我儿子写给我的信,你给我念念?就当做吃包子的钱吧。”

老板娘善解人意,知道读书人讲究气节。一文钱可以逼死英雄,一个包子也可能令读书人丢了气节。

这世间大部分的老百姓是不识字的,要找先生写信、读信要花好些银子,老板娘收入微薄,舍不得花钱,所以一直藏着这封信。

宁羽衣打开信件,认真看了一遍,脸色微变,然后马上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淡定样子。

老板娘一边整理蒸屉里的包子,一边关心问道:“小哥,快给我说说信里面写的是什么?”

宁羽衣想了一下,笑了笑说:“其实没什么,你儿子也就给你报个平安,说他在太白城里面谋了一份好差事,唯一不好的就是要经常出远门,所以没办法回来探望您。”

老板娘憨厚地笑着说:“这臭小子,难怪快一年了都没回来一次,原来是这样子,吓得我还担心他出什么意外了呢。他爸死得早,也就是我一把屎一把尿的将他拉扯大的,不容易啊,所以刚才看见你,就像看见我的儿子一样。这臭小子,下次回来看我不教训他!翅膀硬了会飞了不是?都忘了自己还有个老娘等他回家!”

老板娘叉着腰装出生气的样子,但眼睛里都是笑意。

宁羽衣偏过头去,不忍看她,默默捏紧了手中的信纸,露出的一角信纸上明明白白写着“秋后处斩”四个大字。

这年头民不聊生,官府和修真门派互相勾结,各取所得,老百姓则生活在暗无天日的世界里,惨淡营生。

老板娘的儿子一直找不到生计,被逼落草为寇,官府抓住他后说他勾结强盗,抢了某位富商的米粮,草草审理便处斩了。这封信其实就是官府送来的判决文书,老板娘不识字,还以为是儿子写给他的信,一直珍藏至今。

宁羽衣深呼吸一口气,放下信纸,用茶碗压在桌面上,然后和老板娘告别。

既然天道不公,那就让我替天行道吧。

修真修真,修的就是那份真。

宁羽衣离开小店,顺着大路走到镇中心。

镇中心十分热闹,酒楼茶馆青楼客栈样样都有,许多穿着光鲜亮丽的富人或谈天说地,或听曲唱戏,日子过得十分悠闲。

忽然,一座酒楼上面发出了嘈杂的声音,然后听到有人叫了一句“找死!”,一名大汉便从酒楼上跳了下来,狼狈逃窜。

马上又有两人从酒楼上飞跃下来,姿态优美,动作沉稳,很明显有些道行。

两个人都是身材姣好的年轻女子,手里提着剑,对那名拼命逃跑的大汉背影喊了一句:“太白宗办事,闲人勿扰!”

好大的口气!

说完,两人便追了过去,动作极为迅速,一眨眼就是十几丈距离。

“抢劫呀,太白宗公然抢劫呀!”大汉十分猥琐,如同一条游鱼,在集市里钻来钻去,一边逃跑还一边不忘大声叫嚷,希望有人能帮他拦一拦身后这两人。

其中一名太白宗的女子气愤骂道:“恶徒莫要血口喷人!”

坦白说,光从双方的形象样貌,再加上太白宗的背景,现场没有人会相信是太白宗在抢劫,反而觉得那名大汉贼头贼脑的,一看就是坏人。

追了一段时间,另一名太白宗的女子抓住机会,念了一句“敕!”,手中长剑如弯弓射箭,飞出去插进大汉的后心。

大汉惨叫一声,便死绝在地。

两名女子追到大汉的尸体旁边,从他身上摸出一个小盒子,打开看了一眼,点了点头便收入怀里。

大庭广众下出了命案,马上有官差带着人奔跑过来处理。

两名太白宗女子亮明了身份,官差自然是对她们恭恭敬敬。

太白宗一向是名门正派,而且声名远播,在十境山这一带说起话来比地方官还管用。

官差和两名女子聊了几句,便对围观的老百姓大声说,刚刚死掉的这人是十恶不赦的江湖大盗,刚好太白宗两位真人路过此地,帮助官府解决了这个恶贼,实在是本镇的荣幸。

围观的老百姓们不明就里,只听到杀死的是恶人,便大声喝彩。再加上两位女真人长得貌美如花,又是名门正派,看上去就明摆着是侠女嘛!

官差命人将大汉的尸体拉走,另外派人清洗街道,这桩命案便草草了结。

这世道便是如此道理,强者横行无忌,弱者命如草芥。

两名太白宗女子也不停留,快步走出小镇,沿途小心谨慎,确定后方无人跟踪,便马上转到小路上,远离小镇,到一处荒郊野岭的僻静处才停下来,掏出那个小盒子。

“姐姐,咱们可是得来全不费功夫呀!这人好不容易冒死偷出玄灵宗的清灵丹,想要救自己儿子一命,但这种丹药给一个快死的人用又有何价值,还不如让我们姐妹将它分吃了,说不定还能让我们增长几年功力。”

小盒子里面只有一个小药丸,散发出一股独特的清灵之气,应该就是她口中所说的清灵丹。

“呵,果然坏人也有长得漂亮的。”

一个男子的声音突然在两人的耳边响起。

两名太白宗女子马上抽出了宝剑,神情紧张地喝问道:”何人在鬼鬼祟祟?识趣的话就请出来一见,咱们有什么话当面说清楚。”

两人生怕被人知道了杀人夺宝的秘密,于是并没有用太白宗的名头吓退此人,反而想邀他出来一见,借此机会杀人灭口。

“你们两个只是炼气中期的雏儿,就已经如此心狠手辣,等你们修炼更进一步之后,岂不是要为害人间?我今日就为民除恶吧。”

话音刚落,两名女子突然觉得自己的腿上都是痒痒的感觉,低头一看,差点吓得魂飞魄散。

原来不知道何时开始,自己的两条腿上已经密密麻麻地爬满了黄色的蚂蚁。

黄狮蚁,如草原狮群,最嗜杀戮,蚁军所到之处,尸骨无存。

“名门正派?我呸!”

宁羽衣的声音悠悠响起,清亮悦耳,但听在两名女子的耳朵里,就如同地狱恶鬼在擂鼓。

两名女子拼命抖动双腿,希望能将蚂蚁抖下来,结果不仅没能成功,而且只要她们用力拍打,这些蚂蚁便会顺势爬到她们的手上、剑上和头上。

“何方妖人,竟敢使用妖术,我们是太白宗的门人,要是等掌门知晓了你的恶行,必定会派高手将你炼成齑粉。”

两名女子此时脸上身上全部爬满了黄狮蚁,顿时心胆俱裂,只能试着用太白宗的名头来吓退敌人。

宁羽衣故作紧张道:“哇,是太白宗呢,我、好、害、怕、呀!”

两名太白宗女子又气又恨,但凭手上的三尺青锋,又如何能斩掉身上的蚂蚁?

宁羽衣也不跟她们继续废话,伸出一根手指,对着指头上的一只黄狮蚁说了一个字。

“杀!”

两名太白宗女子同时发出一阵渗人的惨叫,好像是冤魂在荒郊野岭发出的阵阵哀嚎。

没过多久,两人便没了声息。

黄狮蚁如潮水般退去,两名女子已经化为两具白骨。

消化掉两个炼气中期修真者的血肉和真元,宁羽衣的魂境里又洒落了小山一样的“白砂糖”,黄狮蚁的体型似乎变大了一丁点。

宁羽衣捡起地上那个装着清灵丹的小盒子,放入怀里,叹了一句:“可惜不知道那位大叔的儿子在哪里,要不然我也不妨送上一程,以了他的心愿。”

说完,拂袖飘然而去。

天地间不仁者,我欲杀之。

以后行走三界,我的外号就叫“蚁师”吧。


宁羽衣走后不久,天空中划下两条长虹,落下一老一少两名御剑飞行的道人。

两名道人收起飞剑,看着地面上两具骸骨。

年轻道人从地上捡起一个小巧的令牌,皱起眉头问:“师伯,看上去是太白宗的人,被谁干掉了?”

被称作师伯的道人冷哼一声道:“太白宗欺人太甚,明明知道那清灵丹是我玄灵宗的宝贝,却依然出手抢夺,死了也是活该。”

年轻道人知道这位师伯的脾气,正是因为过于暴躁,经常随意出手伤人,掌门才特意让他陪同前来追查清灵丹的下落。

年轻道人说:“不管怎样,太白宗毕竟是名门大派,我们也不好得罪。既然清灵丹被其他人抢走了,也是好事,起码我们不用担心和太白宗激起正面冲突。”

老道人不屑道:“太白宗也就人多势众而已,自从出了一位剑仙李太白之后,近千年来又何曾再出过一个仙人?反观我玄灵宗,这些年来已经有三位前辈飞升仙界,位列仙班。别人都怕这太白宗,我黄滔倒是一点不怕,以我金丹期的修为,虽然比起仙人来说算不得什么,但在这小小的东州,咱们玄灵宗也不是可以被人随便拿捏的。”

年轻道人对这眼高于顶的师伯十分无奈,叹了一口气,不再说话。

他伸出三根手指,不断掐算,眉头紧锁,脸色变得越来越沉重。

黄滔对这极有天赋的晚辈倒是十分佩服,才二十多岁就修炼到金丹期,是未来接任掌门的热门人选,尤其是在卜筮方面十分了得,连掌门都赞不绝口。

此时见他脸色不对,便问道:“出了何事?”

年轻道人双手收回袖中说:“气机断了。”

黄滔脸色一变,“难道清灵丹被那狗东西吃了?”

年轻道人摇摇头说:“气机好像是被什么东西割断了,如果已经被吃掉,反而还会留下一丝气机。”

黄滔愤然说:“天大地大,寻不着气机,那我们还找个屁呀!还不如早点回去,让掌门骂咱们几句得了。想不到我黄滔多年未出山,一出山就遇上这样的事情,简直是倒霉透顶。”

年轻道人无奈耸耸肩说:”按照卦象显示,在太白宗可能还会有些线索,只是师伯最好还是先回宗门一趟,给掌门师尊带句话,说我任白朔去去就回,不会耽搁多少时间。”

黄滔撇了撇嘴,不满道:“那我这一次下山不就白跑一趟?”

任白朔笑着说:“既然天机如此,师伯又何必纠结。”

黄滔毕竟已是金丹期的高手,一听马上明白他的意思,换成一张笑脸说:“也对,天机如此,莫逆天机,那我就回去吧。”

修真之人,最重视那一线天机。

虽说修真就是要逆天改命,但如果知晓了天机所图何事,却偏要去触碰那一片逆鳞,要是修为不够高,只会白白惹来天谴,徒生波折,一不小心反而白白浪费了几十年的修为。

黄滔二话不说,御剑离开。

任白朔伸出两指,祭出三昧真火,将地上的尸骨和衣服等物件焚烧得一干二净,彻底断了尸体上那与尘世牵连的一缕气机,这才御剑飞起,向那太白宗飞去。

在他的心中其实有一事不明,却没有告诉师伯:此人既然敢杀人灭口抢夺清灵丹,却又为何留下这些线索和气机?此人的真正目的是什么?是艺高人胆大,还是隐藏着阴谋?

任白朔想不通的事情,其实宁羽衣也没想明白。

他还没有那种老道的江湖经验,将所有事情都做得天衣无缝,故以为只剩下一堆白骨就无人知晓,太小看天下高人了。

幸好蚂蚁们自觉咬断了清灵丹上那一线气机,要不然早就被任白朔和黄滔寻着气机找到他了。

宁羽衣顺着大路走向太白城,那里有他想找的人。

太白城是东州第一大城,人口超过五十万,十分繁华。

城主府建在半山腰上,以一种俯视的姿态监视着整座城市。

宁羽衣进了城,顺着官道一边打听,一边向城主府方向走去。

两名太白宗女子身上带着些银两,被他取走,虽然不多,但足够宁羽衣暂时的开销。

问清楚城主府的位置,宁羽衣在距离城主府三里的一间小客栈住下。

等到夜间,宁羽衣从窗口爬上客栈屋顶,犹如一只夜行蝙蝠,在房顶上飞掠而过,向城主府疾掠而去。

城主府背靠峭壁而建,占地近百亩,就像是一座小城堡。外墙高达三丈,普通人根本翻不过去。门口又有卫兵巡逻看守,夜间烛光明亮如昼,十分难以接近。

既然正面无法进去,宁羽衣决定从峭壁那里下手。

经过十年修炼,那本奇怪的《天罗神修心法》有九重境界,宁羽衣不知不觉已经修炼到第三重。

虽然没有名师指点,还不知道自己现在属于何等境界,但宁羽衣已经明显感觉到身体上的大幅变化。

现在的他不仅体力雄厚,而且手脚异常有力,在山里能轻易抓碎岩石,踢断大树,奔跑速度不输于奔马,在山中时常攀爬跳跃于悬崖峭壁之间,动作灵活,飞檐走壁如履平地。

宁羽衣顺利潜上了那座峭壁的峰顶,距离峭壁下方的城主府竟有五六十丈高。

站在峭壁上,夜风凛冽,吹得宁羽衣身上衣服猎猎作响,仿佛随时会随风飞起。

宁羽衣伸手按住峭壁的边缘,密密麻麻的工程蚁便从他的衣袖爬出,首尾相接变成了一条黑色的绳索。

宁羽衣握住蚁绳,从悬崖上一跃而。

他一手拉住这根黑色的蚁绳,一手摸着峭壁,随着绳子的不断延长,身体缓缓向下降落。

没过多久,宁羽衣就稳稳落到谷底。

握住蚁绳的手一松开,那些黑色的工程蚁便如同一团黑雾,从上空落下,眨眼间就通通钻入他的袖中消失不见,仿佛从未出现过一样。

峭壁下方是城主府的后花园,面积不小,有湖有亭,并且种植了大量奇花异草。

宁羽衣穿过了一个门廊,终于能看见城主府的建筑。

他小心翼翼地走到一栋房子的阴影处观察,发现城主府其实内有乾坤。

中间是一栋三层高的主楼,结构雄伟。四周呈八卦状分布了各式房屋,形状古怪,很明显是有高人在这里设了一个法阵,一旦启动,不知道会有何等效果。

围绕着作为法阵中心的主楼,有卫兵在环绕巡逻,看守十分严密,宁羽衣看了不禁皱起眉头。

原本他还想悄悄靠近,现在看来只能换种方式了。

宁羽衣闭上眼睛,将一只手按在地面上,用心感应。

一只,两只,三只……无数只……

分布在整座城主府里的小蚂蚁被宁羽衣一一感应出来,就如同夜空里点亮了一颗颗星星,瞬间整块黑色的画卷上全是星星点点,不可计数。

宁羽衣微笑着选中一只正爬行在主楼顶层的小蚂蚁。

入魂!

宁羽衣的灵魂瞬间转移到这只小蚂蚁身上,控制它慢慢爬向有灯光的地方。


他很快就看到一个灯火通明的房间,里面站着三人。

其中一人衣着打扮像是个宫中太监。另一个人穿着锦缎背对着它,看不清楚模样,只能看到身材魁梧,头发灰黑。还有一人站在房间角落的阴影里,只能隐约看到手里拿着一把剑。

宁羽衣耳边忽然听到了声音。

那名太监模样的人尖声尖气问:“城主大人,十境山上真的出现了千珠金钱草?”

身穿锦缎的人回答:“确有此事,我已经派得力的人去交易了,想必不会令大公子失望。”

太监阴阴一笑谄媚说:“那奴家就静候大人的好消息了。”

宁羽衣这才偷听了两三句话,阴影里的人就突然若有所感地抬起头,看向蚂蚁藏身的位置,目光如电。

小蚂蚁忽然肚子猛然膨胀,身体砰然炸开。

与此同时,宁羽衣的脑袋好像被人用大锤子重重地敲了一下,双眼发黑,剧痛难忍,一口逆血从喉咙涌起,忍不住喷到在地上。

好厉害,有高人!

高得离谱的高人!

宁羽衣见势不妙,顾不得自身的伤势,马上从门廊迅速潜回后花园,走到峭壁面前,才敢用衣袖擦掉嘴边的鲜血。

他不敢逗留,马上伸手按住峭壁,无数工程蚁再次爬出,结成蚁绳,用同样的方法重新爬上峭壁。

宁羽衣知道对方境界比自己高出太多,手脚并用顺着蚁绳爬上悬崖。

有人的速度比他快得多,他才刚离开,就有一名持剑道人来到他刚才藏身的位置,伸手捻起地上的血迹,用手指搓了一搓,冷笑道:“蝼蚁也敢到这里窃听?还不知道个死字怎么写吧。”

说完,他御剑腾空而起,竟然是位境界在金丹期以上的高人。

这位道人在城主府上空转了几圈,却没有任何发现。

奇了,这气机竟然断了?

道人觉得十分诧异,忽然灵机一动,猛然抬头看向上方悬崖。

眨眼间,道人就御剑飞上了悬崖顶端,大风吹起他身上那件道袍,大袖飘飘,一副飘然若仙的姿态。

宁羽衣此时并没跑远,就躲在一丛灌木里,距离悬崖顶端不过两百步距离。

在淡淡的月色下,他紧张地盯着那位仙人一般的道人,尽可能屏住自己的呼吸,蹲在灌木丛里一动都不敢动。

在他的衣袖里,爬出一些绿色的闻香蚁。

这种蚂蚁除了能够追踪气味外,还能以人体的气味和气机作为食物。

在它们的帮助下,宁羽衣才能隐藏得天衣无缝。

道人站在悬崖顶端四处张望,一直拢在袖中的双手不断卜筮,却依然算不出个线索。

罢了。

道人担心贼人隐匿气息还留在城主府里,会对城主不利,于是果断放弃追踪,如长虹般御剑一划而下,重新落回城主府内。

宁羽衣这才松了一口气,按住胸口用力吞回一口逆血,随后展开身形飞速下山,狼狈的回到客栈。

好不容易回到客栈房间,宁羽衣全身衣服不知不觉已经被汗水湿透,有一半是冷汗,还有一半是虚汗。

盘膝坐在床上,宁羽衣运起天罗神修心法,内视了一遍全身经脉,发现刚才主要是魂识受损严重,身体倒是没有太大问题,只要休息两三天便可自愈。

回想起城主府房间里那位没露脸的可怕高手,宁羽衣觉得自己实在太幼稚了。

在山中修炼了十年,修为略有所成,出山后又轻易干掉两个不成器的太白宗外门弟子,宁羽衣便有点沾沾自喜了,心中不禁以为自己神功大成,可以替父母报仇雪恨。

岂不料现实永远比自己想象的还要残酷,没想到只是一个小小的城主府,就已经藏龙卧虎。

天下高手何其多也。

宁羽衣悠悠吐出一口浊气,精神焕然一新,头脑逐渐恢复冷静。

魂境内因魂识受损,死去的蚂蚁不计其数,宁羽衣只好根据天罗神修心法,继续运功一罗天,以尽快修复魂识。

等他运功完毕,已经差不多一天时间,外面已是下午时分。

他住的房间在二楼靠路边的位置,打开窗户刚好能看到大街上的动静。

只见客栈对面有一小户人家张灯结彩,门口挂满了红色灯笼,有一群人在敲锣打鼓。

一位身披红色喜服的年轻人,在亲友和邻居的簇拥下,骑上一匹瘦小的劣马,身后跟着八名鼓乐手,沿着长街吹吹打打一路远去。

在这支队伍的末尾,有四名身材壮硕的大汉抬着一副红色的喜轿,轿帘上挂着大大的红色绣球,晃晃悠悠跟在队伍的后面。

原来是对面这户人家今日有喜,新郎带着迎亲队去接新娘了。

迎亲队远去后,大街上又恢复了寻常的样子。那户人家的长辈看着队伍远去的身影,搓了搓手,招呼着亲戚朋友进屋一边吃糖喝茶,一边耐心等候。

宁羽衣小时候只见过一次这样的迎亲队伍,此时看得津津有味,就像是个还没长大的孩子。

看完之后,他便下楼到街上买了些食物,拿回客栈房间吃完,就继续运功疗伤。直到又听见那阵敲锣打鼓的声音,宁羽衣这才收功站起来,重新来到窗边看热闹。

迎亲回来的队伍人数增加了许多,除了原来的那些人之外,后面还跟着一些亲戚朋友,一边走一边还不停喝彩,烘托喜悦的气氛。

古人说过,人生有四大喜事,分别是久旱逢甘雨,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

一马当先在队伍最前面的新郎明显心情最佳,脸上的得意之色溢于言表,想必是为能娶到心仪的女子而兴奋不已。

他不时拱手向路边祝贺的亲朋好友道谢,宛如被众星拱月。

队伍来到家门口,喜轿落下,新郎翻身下马,正准备去接那新娘进门,结果不料长街上异变陡生。

只听到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从长街的另一头响起,然后就看到有十余骑急速狂奔而来,全然不顾长街上百姓的死活,一路策马狂奔,一路鸡飞狗跳。

沿路百姓纷纷避让,有小童被吓得站在路中央不敢移动,但为首的骑士依然没有减速,反而狠狠抽了一鞭,让座下骏马继续加速。

眼看这头雄俊烈马就要撞上那名小童,幸好他母亲及时赶到,伸手将他拉到路边紧紧抱住,这才躲过一劫。

为首的那名骑士脸色一变,冷哼一声,竟然还对着自己的马骂了一句。

“废物!”

在他身后有三骑哈哈大笑道:“周大少你输了!”

被唤作周大少的正是为首的那名骑士,身材臃肿,一副养尊处优的纨绔子弟形象。

此时他脸色铁青,一副很不爽的样子,纵马与后方众人拉开距离,看见前面是一支迎亲队伍,也不管不问,目露两道凶光,嘴角露出残忍的笑容,用力挥鞭策马,向对方直撞过去。


迎亲队伍的人正聚在新郎家门口,准备迎接新娘进门。

此时看见一个身穿锦缎的年轻人纵马狂奔而来,众人吓得急忙向路边躲闪。

一时间人挤人,人推人,场面十分混乱,瓜子、糖果、茶水掉了一地。

其中更是有人认出马背上的那位华服公子,正是太白城城主的独子,远近知名的小恶霸周通,仗着父亲的包庇,在太白城一带欺男霸女,坏事做尽,是个人人见到都要避开的狠角色。

看见众人惊慌失措的样子,小恶霸周通反而觉得十分快意,双手突然用力勒紧缰绳,来了一个漂亮的勒马扬蹄。

丈高烈马嘶鸣一声,碗口大的前蹄高高扬起,然后狠狠地踏在长街的青砖上,几乎将青砖踏碎,但周通在马背上却纹丝不动。

“漂亮!”

“周公子牛啊!”

周通这一手耍得十分漂亮,身后跟上来的三位纨绔子弟不禁齐声喝彩。

周通得意大笑,扬起马鞭用力抽了那匹载过新郎的劣马一鞭子。

可怜那匹又老又瘦的劣马白白挨了一鞭,吓得撒开四蹄沿着长街向迎亲队后方奔撞而去,一路撞得人仰马翻。

周通和三名纨绔看见却乐在其中,起哄大笑。

随后又有八骑在旁边停下。

其中六人身穿家丁护院的服饰,身上带着兵器,明显是陪行的打手兼保镖。另有一人身穿大袖长袍,背着一把剑,留八字胡须,面容阴险。最后一人身着劲装,身材魁梧,容貌粗狂,看人的眼神十分狠辣,一看就是个狠人。

周围的人马上认出这两人就是和周通形影不离的左右护法,一文一武,一个阴毒如蛇诡计多端,另一个手段血腥凶残成性。

新郎家有一位中年人带着新郎匆匆走到周通面前,弯腰行礼道:“周公子大驾光临,有失远迎。今天是小儿娶妻的大好日子,请周公子高抬贵手,咱们准备了一些喜酒和礼物,待会就送到公子府上。”

面对企图息事宁人的新郎父亲,周通却丝毫没看在眼里,端坐在马背上,一副高高在上的姿态,脸上肥肉抖了两下,蛮横地说:“你算什么东西?那些破玩意我拿去喂狗,我们家的狗也不屑吃它。”

众人嘲笑附和,新郎父亲一脸尴尬,新郎则一直低着头,不敢抬头看周通。

忽然周通看清那位新郎的模样,不由得哈哈一笑说:“难怪我觉得有点面熟,原来是林瘸子今天娶老婆?天底下竟然还有人愿意嫁给一个瘸子?还有没有天理?我倒是要开开眼界。”

说完,翻身下马。

在他身后的纨绔子弟和骑士们都一起下马,围了过来。

新郎被他认出,一脸气愤欲绝的表情。

当年要不是自己多嘴,替人仗义执言骂了周通一句,后来就被这小霸王周通抓住,打断了左腿骨头,留下了终身残疾。

事后对方不仅没有道歉,反而每次见了面就以林瘸子来称呼自己。

每每想起此事,新郎心中便郁愤不平,咬牙切齿。

新郎的父亲连忙把儿子拉到一边,叮嘱亲友好生看着他,以免触了城主府的霉头。

然后他快步走到周通面前,恭敬地说:“周公子赏脸来喝喜酒,我们林家蓬荜生辉,请进门坐坐,我亲自给公子倒酒。”

“滚远点。”周通大手一推,将新郎的父亲推倒在地上。

三位纨绔是周通的兄弟兼损友,顿时起哄道:“你们真不识相,也不看看自己是什么身份!我们周大公子向来怜香惜玉,只会找花魁倒酒,玉手添香,你这臭不要脸的就滚一边去,别碍眼。”

周通也不理会摔倒在地上的新郎父亲,大步走向花轿。

此时花轿里面的新娘察觉到外面有很大动静,花轿停下许久,等了半天竟然还没人过来接自己下轿,于是忍不住伸手掀开花轿的帘子,想看看外面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周通皮笑肉不笑地走近花轿,看见新娘拨帘而出,头覆红绸,一身红妆,身材姣好,顿时身上某个部位就不听话了。

周通心想,老子什么女人都玩过了,好像就没玩过新娘?

可怜那新娘还没看清楚外面发生什么事情,便被一只粗壮的大手一下抓住手腕,用力将她扯出花轿,拉着她向新郎家里走去。

新娘的手腕被周通抓得疼痛,拼命挣扎,却依旧挣脱不开,便大声叫道:“你是谁?干什么?快住手!”

周通哈哈一笑,给三名纨绔子弟打了个眼色,嘴里大叫道:“闹新房啰!”

三名纨绔子弟顿时心领神会,一起大叫:“闹新房啰!闹新房啰!”

新郎父亲刚被亲友从地上扶起,见此情况心感不妙,马上又冲到周通面前,摇着手说:“周公子,这可使不得,使不得呀。”

周通一脚把他踢翻在地,吐了一口唾沫在他身上,骂道:“本公子亲自替你们闹新房,竟然还给脸不要脸?”

手下的打手和护法都冲了上来,六名打手武器半数出鞘,魁梧的右护法用凶残的眼神扫了众人一眼,挑衅般冷哼一声,”想死吗?问过我手上的家伙!”一边说,一边伸手用力一拍腰间的刀鞘。

这群恶人盛气凌人,现场的一众亲友顿时好像一群绵羊遇上了一群豺狼,纷纷向后退了几步,缩成一团,生怕自己会招惹到这些恶人。

新郎的父亲气得昏死过去,一时间亲友们更是乱成一团,无人做主。

新娘情急之下张嘴叫唤道:“林郎,救我!”

新郎鼓起勇气,冲到周通面前,张开双臂伸手一拦道:“周通,放开她!”

周通皮笑肉不笑地看了他一眼,“林瘸子啊林瘸子,你这是想英雄救美?也不掂掂自己有几斤几两?”

说完他回头给三名纨绔使了个眼色说:“今天既然是闹新房,要闹就闹得热闹一点,新郎官也是要参加的!”

三名纨绔嘿嘿一笑,冲上去动手将新郎架了起来,然后在众目睽睽之下,唤来打手找来一条麻绳,竟然将新郎绑在门口的石柱上。

周通拉着哭得梨花带雨的新娘大步踏入新郎家门,身后只跟着那个一脸阴毒的左护法,前方竟无人敢挡!

新郎拼命呼喊:“放开她!放开她!周通你这个畜生!”

宁羽衣在窗边看得火冒三丈,双手用力一按,窗台被他抓出道道裂痕。

当他正想办法去阻止这些纨绔的恶行时,不料那位一脸阴毒的左护法忽然心有所感,在走进大门前回头看向这边。

宁羽衣也突然心有感应,好像有一条无形的毒蛇悄然盘踞在自己的胸口位置,猛然用力勒紧,差点令他透不过气来。

宁羽衣马上从窗边退回房里,惊险避开左护法的视线,险些就被他发现。

好险!

这家伙竟然也是位厉害的高手!

在这世上,只要境界不是明显高于对方,很难直接感应出对方的境界和实力,所以一般情况下修真者很少会直接对陌生的目标出手,最起码是先摸清对方的底细。

宁羽衣此时心有余悸,昨夜刚刚遇上一个金丹期的高手,被对方一眼就挫伤了魂识,现在这个左护法虽然境界不如昨夜那个,但依然令自己生出巨大的压力,境界比自己应该只高不低。

这太白城可真是藏龙卧虎,现在自己魂识受损还未康复,要是强行出头,估计只会自取其辱。


形势逼人,宁羽衣只能强忍住心头怒火,让自己变得冷静下来。

天道不公,以万物为刍狗。

要是仅凭一腔怒火就能报仇雪恨,那宁羽衣也不用修炼十年才下山复仇。

只不过仅仅一天时间,他就连续遇上数位境界比自己高得多的人,令他对复仇的想法变得谨慎了许多。

忽然窗外传来一阵肆无忌惮的笑声。

宁羽衣偷偷潜回窗边向外张望,发现是那三名纨绔正手拿石灰粉扔到新郎身上。

新郎的一身红色喜服已经被白色的石灰粉弄成了惨白色,尤其是头上脸上更是惨不忍睹,就像是个雪人似的。

他不敢睁开眼睛,生怕眼睛被石灰粉弄瞎,但眼角流出的泪水依然引起石灰粉的剧烈反应,灼烧得眼睛刺痛无比,就像是被开水烫伤一样。

被邀请前来参加婚礼的亲友,有一些害怕惹事的已经悄悄离开,只剩下十几个年纪较大的亲友于心不忍留了下来。

不过看他们的样子也只是呆若木鸡般站在一旁,连大气都不敢喘一下,生怕惹怒这些背景厉害的纨绔子弟,自己的身家性命也难保。

有好事者站在远处围观,同样不敢靠近,估计也是怕不小心会惹火烧身。

屋内传出新娘的哭泣声和叫骂声,还有推倒东西摔烂的声音。

亲友们人人自危,脸色苍白,都不敢想象屋内发生着什么不堪想象的事情。

宁羽衣听得五内俱焚,一双拳头被他捏得关节发白。

他不禁想起十年前那天晚上所发生的惨状,不由睚眦欲裂,嘴唇都咬出了鲜血。

可是理智清晰地告诉自己,此时出手,不仅于事无补,反而只是白白送死而已。

宁羽衣忽然觉得,自己和下面这些懦弱如鸡的凡人其实没什么区别,弱者就是弱者,即使被当面欺凌,在强权面前依然抬不起头。

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

老天,你为什么就是这么不公平!

难怪修真之人总是说要逆天改命,逆的就是这该死不公的老天!

忽然楼下有人大喝一声:“别太过分了!”

只见从客栈里冲出一人,拔剑向新郎冲去,看样子是要用剑割断绳索。

身材魁梧的右护法看见便冷酷一笑,抽出腰间的钢刀,也没用什么招式,直接一刀下劈,对准持剑的侠客当面砍去。

那名仗义出手的侠客举剑一挡,手中传来一股大力,顿时被震得蹭蹭蹭连退几步,手臂一阵酸麻。

“啊?就这本事也敢出头?”

右护法一边嘲笑,一边继续挥刀,这下用上了八成功力,一刀挥下竟然挥出了一道雪亮的刀罡。

侠客见势不妙,一边逃跑,一边挥剑去挡。

不料那刀罡锋利无比,不仅切豆腐般削断了那把长剑,而且顺势一口气将侠客拦腰砍成两截,血淋淋地落在长街之上。

右护法一刀立威,轻松地挽了个刀花,重新将刀入鞘。

三名纨绔齐声鼓掌喝彩:“方师傅的刀法依然是这么厉害!牛啊!”

右护法得意一笑,继续双手交叉放在胸前,监视着附近还有没有人敢出手捣乱。

看见青砖地上两截血淋淋的尸体,在场有人忍不住低下头呕吐,脸色苍白如纸,连手脚都在不停颤抖。

新郎则心死若灰,已经不敢再做任何抵抗,低下头一声不吭,任由别人欺凌。

三名纨绔顿时觉得寡然无趣,便拍干净手上的石灰粉,大步走进屋内,一边走还一边说。

“周大哥先行享用一遍,咱们兄弟仨也要沾一沾这喜庆才对。”

三名纨绔毫无廉耻地大笑起来。

四周一片死静,只能隐约听到屋内不时传来男人肆无忌惮的笑声和女子的惨叫声,犹如活在人间地狱。

过了大半个时辰,屋内的声音才安静下来。

周通提着裤子第一个走出大门,紧接着三名纨绔和那名八字胡的左护法也陆续出来。

看他们的表情都是一脸轻松惬意,就好像刚才只是做了一件再普通不过的事情,丝毫没有犯罪的感觉。

众人翻身上马,也不理会现场其他人作何感想,依然由小霸王周通领头,一群人扬鞭策马离去,竟无一人敢阻。

现场留下一片狼藉。

长街上无人知名的两截尸体还留在地上,鲜血顺着砖缝向外延伸,犹如在地上用鲜血写字鸣冤。

新郎的父亲其实醒过来有些时候了,只是一直在装死,毕竟清醒过来又能如何?还不如装死来得舒心。

直到周通等人远去,已经彻底听不见马蹄声了,这位父亲才在亲友的搀扶下站起来,小步快跑来到儿子的身边。

他一边抖抖索索解开儿子身上的绳索,一边劝说儿子,“我儿,我们林家不幸,今天遭此大祸,我会亲自去亲家那里说明此事,然后就退婚吧。你以后再找一个心怡的女子便是。”

新郎父亲的话犹如晴天霹雳,将这名心如刀割的年轻人再次重创。

松开绳索后,他伸手擦掉眼睛上的石灰粉,瞪着通红的眼睛看着自己的父亲说:“爹,我是不会退婚的,这事与她无关,她只是个受害者!”

新郎父亲气得用力打了他一巴掌,激动地骂道:“我林家只有你一个儿子,媳妇还没正式过门,退婚也不会影响咱们家的声誉。现在这个家还是我说了算!”

新郎被父亲一巴掌打懵了,伸手摸着红了半边的脸,嘴唇蠕动,哽咽得说不出话来。

新郎父亲见他如此,随即叹了一口气,举起衣袖擦着眼泪说:“爹这么做是对她残忍了一点,但都是为了你好呀!等你再过几年忘了今天这事,你就会感谢爹今天所做的决定。”

新郎依然没有说话,但他蠕动的嘴型,明明白白说出一句无声的话语。

“如此奇耻大辱,这辈子又如何能忘掉?”

屋内突然有人传出一声尖叫。

“新娘咬舌自尽了!”

现场所有亲友俱是脸色大变,纷纷冲进屋内。

新郎父亲浑身颤抖了一下,然后弯着腰一步一抖地走向大门。

新郎的脸上露出绝望的表情,看着父亲颤抖的背影,忽然眼神变得十分冷静。

“爹,儿子不孝,今世之恩,只能来世报答了!”

还没等新郎父亲反应过来,新郎一头撞向石柱,竟然自杀身亡。

新郎父亲浑身剧烈颤抖,转身扑到儿子的尸体面前跪下,拿起儿子的一只手掌,放在脸上不停地摩擦。

撕心裂肺的哭声响彻整条大街,闻者伤心,听者流泪。

宁羽衣不忍再继续观看,离开窗口,全身僵硬地坐在床上。

世间悲惨事何止千万,只是今日所见所闻,实在令人对这世道无比绝望。

宁羽衣看向自己的手掌,被指甲掐出了一个个深深的指痕,如同那一道道残酷的记忆,永远无法平复。

重新合拢手指,握拳抱膝,宁羽衣运起天罗神修心法,开始继续修炼。

世道已然如此,唯有以力证道,才能破那世间不平之事!

宁羽衣收敛心神,在心法的帮助下重新恢复冷静,一时间神游太虚,功力竟然有了不小的跃升。

所谓修真,除了每天运功吸收天地灵气以壮自身修为之外,还有一点很重要,就是要突破自己的心境。

真正具有大修为者,往往都是能洞察天地法则,突破内心的各种桎梏,才能达到更高的境界。

《天罗神修心法》里面这样写道:修仙者,吸收外力为己用,突破自身境界极限。修神者,以修炼神意为核心,持神念以御万法。

以宁羽衣自身的理解就是,修意比修炼来得更重要,意念不修好,境界就永远提升不了。

修炼了不知多久,忽然长街上又传来一阵马蹄声,宁羽衣皱起眉头收功,走到窗口张望,担心又是周通那群恶人去而复返。

结果是宁羽衣搞错了,客栈楼下来的只是两男一女三骑而已,但看清楚长相后,发现竟然是他认识的老熟人。


两个年轻男子,其中一人腰圆体壮,身材高大,只是身上透出一股经常沉迷酒色的体虚感。

另一个就更不堪了,长得尖耳猴腮,一身骨头没几两肉,好像一直没吃过饱饭似的。

老虎头和乌鸦!

这两个人就算是化成了灰,宁羽衣也能认得出来。

三人里面唯一的女子长得有几分姿色,身体已经抽条了,流露着一股少女独有的青春味道。

女大十八变,宁羽衣已经认不出她是当年宗门里的哪位女孩了,不过既然与老虎头他们一伙,估计当年也没少欺负自己。

三人牵马走进客栈投宿。

宁羽衣刚好也饿了,于是下楼吃饭,顺便看看这两个十年未见的家伙,现在究竟混成什么模样。

刚下楼,宁羽衣就看到老虎头他们三个找了张大厅中间的桌子,点了菜也准备吃饭。

于是他就在他们旁边的桌子坐下,背对着他们。

时隔十年,老虎头和乌鸦的样子虽然也大有变化,但形貌的特征依然很明显,极容易辨认。

宁羽衣却不一样,十年前那个瘦弱的小男孩,现在是一身腱子肉,皮肤变得黝黑,再加上装扮大变,想必就算是面对面,他们也认不出来。

老虎头喝了一口茶,呸的吐在地上,招手唤来伙计,叫上一壶酒,喝了一口才算勉强满意,暗中给乌鸦使了个眼色。

乌鸦马上拿起酒壶,负责给三人倒酒。

那名少女原本不想喝酒,但被老虎头和乌鸦一番热情劝说,也就不得不喝了。

老虎头意不在酒,从怀里掏出一个锦盒,打开看了一眼,然后重新合上,把锦盒放在桌上。

“他娘的,我爹是什么好东西都往城主府里送,给自己的儿子弄个筑基丹倒是磨磨唧唧,十年时间才说差不多炼出来了,但这每月一颗的养心丹却是定时定候就得送过来,一天都拖延不得。”

乌鸦给他倒了一杯酒,小声说:“少掌门,这也不能怪掌门呀,要是没有城主的关照,咱们这个天罗神宗还能发展到现在这种程度?听说这丹药是给周通少爷服用的,上次我偷偷看了他一眼,那身体可虚得很,要不是有这养心丹一直养着身子,估计早就病倒了。”

老虎头哼了一声说:“话虽如此,但我就缺了那颗筑基丹才能突破到筑基期,这样才能超越我爹。以后等我接任掌门,才能让天罗神宗日后发扬光大。”

说到这里,他喝了一口酒,想起一些事情,脸色又变得十分难看。

“要不是十年前那个臭小子偷走了秘笈和那颗我爹专门准备给我的筑基丹,以我的资质,几年前就能突破到筑基期,何须到现在还在纠结此事?”

乌鸦安慰说:“是不是姓宁那小子偷的还不好说,咱们不是一直没证据么?再说了,藏宝阁不是有大护法守着吗?那小子是什么底细咱俩还不知道?他连我俩都打不过,哪来这么大的本事,能在大护法的眼皮底下偷走宝物?”

老虎头把杯中的酒一口喝掉,将酒杯重重放在桌上。

“你说的我都懂,但我总觉得这事和这小子脱不开关系,要不然那小子怎么忽然就失踪了呢?”

乌鸦继续给他倒酒说:“老大,你这是多心了。你又不是不知道,那天姓宁的一家被杀,他只是个没用的小废物,说不定因为悲愤过度,自己找了个地方自行了结呢。”

老虎头白了他一眼,笑骂道:“你小子说得也有几分道理,也不是没有这种可能。来,喝酒。”

两人一人一杯,起哄让那名少女一起干杯。

宁羽衣听到这里,心念忽然一动,偷偷趁着转身的机会,用眼角的余光看了那个锦盒一眼,心中便有了一个大胆的计划。

他找了个机会,擦身经过老虎头那一桌,一“不小心”撞到了桌面上那个锦盒,差点将锦盒撞翻在地。

老虎头手疾眼快,一把抓住锦盒,高声骂了一句“走路不带眼睛啊!”,然后打开锦盒重新看了一眼,没发现异样就把锦盒放回怀里。

如果是在天罗神宗旁边的小镇上,按照老虎头这火爆脾气,必定会出手狠狠教训这个不长眼的家伙。

但太白城里藏龙卧虎,他倒是不敢徒生事端,尤其是这颗养心丹还未送到城主府上,出了什么意外他爹可是要扒了他的皮不可。

宁羽衣忙不迭低头道歉,并且跟伙计说他们这桌酒菜的钱就算在他的头上,这样老虎头和乌鸦才不再追究。

他们唤来伙计再加了两道菜和一壶酒,既然有人愿意买单,不吃白不吃。

他们完全没有察觉到,就在锦盒被撞到的那一瞬间,一只有半颗米粒大小的小蚂蚁偷偷爬进了锦盒里面。

这只小蚂蚁浑身暗红色,光是肚子就占了身体的三分之二大小,习性常以血肉为食,滋养一日可产万子,因此被称为万子蚁后。

宁羽衣随后回到房间,关上房门,盘膝坐在床上。

入魂!

宁羽衣将灵魂注入那只万子蚁后身上,然后控制着它爬上那颗养心丹,用嘴巴在养心丹上咬开一个裂口,接着钻了进去,将身体藏好,最后用嘴巴衔起那些碎片,混合唾液重新修补好洞口。

仔细做完这一切,宁羽衣才将魂识收回,释放出绿色的闻香蚁,彻底切断与养心丹相关联的一切气机。

世道不公,但我也要为这不公的世道取回几分公道。

宁羽衣此时收敛心神,重新进入大罗天的修炼状态。

酒过三巡,饭也吃饱了,同桌那名少女不胜酒力,已经趴在桌子上,用手臂强撑着脑袋,不让自己彻底醉倒。

老虎头和乌鸦早就命伙计打扫好两间厢房,此时见少女醉倒,两人交换了一个眼色,老虎头嘿嘿一笑便搀扶着那名少女上厢房休息。

一夜过去,第二天早晨,在一楼吃早餐的时候,那名少女眼睛通红,失魂落魄,好像一夜没有睡好。

老虎头则是精神饱满,一脸得意。

乌鸦对少女暗中好言相劝,不过说来说去其实都在说同一件事。少掌门马上要正式接任掌门了,她跟着少掌门以后绝对不会吃亏,只是这大房的位置就不用想了,当个小妾倒是可以的,一副老鸨龟公劝说良家下海的嘴脸。

没过多久,三人便出门上马,带着锦盒往城主府方向而去。

宁羽衣站在大街上,看着他们远去的背影,嘴角微微翘起,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冷笑。